常德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:
本人在2016年购买了常德恒大华府商业A的商铺,按照合同约定商业A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,2020年1月1日本人收到了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寄来的收楼通知,但在现场发现大量工程未完工,不具备交付条件,至2020年12月现场仍未完工。根据开发商常德鑫泽置业有限公司反馈常德恒大华府商业A已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验收工作,规划作为验收的责任部门,相关验收人员履职不到位,严重渎职。具体理由如下: 1、工程竣工验收前,规划部门应到现场进行规划条件核实,出具相关规划验收意见。根据2019年12月31日照片,商业A管网未完成,消防未完成,绿化未完成,车位未完成,道路未完成,是不具备验收核实条件的; 2、规划牵头的联合验收是要各部门要到现场走场确签的,是工程验收最后的把关,在现场明显未完工进行的验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,不合规,常德市住建、自然资源与规划均未有效监管。 针对存在的问题,请求常德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调查,如实验收。 图片:微信图片_20201228095710.jpg 图片:微信图片_202012280957101.jpg 图片:微信图片_202012280957103.jpg 图片:微信图片_202012280957105.jpg 图片:微信图片_202012280957108.jp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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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1-01-18 15:53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1-01-18 17:10
80后网友:
您好!您的留言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经核实,我局2020年1月20日出具商业A规划核实合格意见,3月13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。您反映的现场情况在我局规划核实出具合格意见之前。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理解和关注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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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#
发布于:2021-01-18 15:53
80后网友:
您好!您的留言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经核实,我局2020年1月20日出具商业A规划核实合格意见,3月13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。您反映的现场情况在我局规划核实出具合格意见之前。感谢您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理解和关注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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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1-01-19 1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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